近日,衢州市相關部門對房地產經紀行業進行專項檢查,發現全市共有851家機構存在未按規定備案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行為,并予以公開通報。這些機構涉及二手房買賣、租賃中介等多種服務類型,嚴重違反了《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》的相關規定。
根據現行法規,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在開展業務前,必須向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,并取得相應資質。未備案機構往往缺乏有效監管,易引發合同糾紛、資金安全風險等問題,損害消費者權益。此次通報的851家機構中,部分還存在虛假宣傳、違規收費等行為,進一步加劇了市場亂象。
值得注意的是,物業管理領域同樣存在類似問題。部分物業公司未取得相應資質便承接服務,導致小區管理混亂、服務質量參差不齊。這反映出房地產相關行業仍需加強準入監管和事中事后監督。
消費者在選擇房地產經紀服務時,應優先選擇已備案的正規機構,可通過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官網查詢備案信息。同時,建議相關部門建立聯合懲戒機制,對屢教不改的違規機構實施更嚴厲的處罰,切實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。
此次大規模通報既是對違規機構的警示,也為行業規范發展提供了契機。未來需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,推動房地產經紀和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,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。